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2月11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培训行为的通知》称,对于未经备案擅自举办线上培训的机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于以不予退费的方式强迫学生参加线上培训活动,或未经公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
黑龙江省教育厅称,近期一些群众举报反映,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开展高收费的线上培训活动。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相关要求,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应当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联网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登录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黑龙江省教育厅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谁审批、谁主管”的管理原则,将线上培训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
对于未经备案擅自举办线上培训的机构,要约谈培训机构办学人,责令立即整改,并作出依法办学的书面承诺。对于以不予退费的方式强迫学生参加线上培训活动,或未经公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
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当地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整治。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