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5家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2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儿童专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青羊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考范围。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9楼1902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6268536)。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现场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到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报名即可。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青羊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28—86268536)。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全部证件资料(如毕业证、学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完成学业、发放证书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专业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证明,不予聘用);
3、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注册查询,路径提示: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学历信息—申请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打印);
4、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一寸);
5、《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均须盖章)。
五、开考比例
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办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我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我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羊区卫健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招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新聘用手续,一律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人员,应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单位需与其约定不少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028-86268536;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6954318。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面试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公告,均在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我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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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7日